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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有关标准达标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24日 【字体:

各县市区旅游局: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有关标准达标的指导性意见》(鲁旅发[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旅游局

               二OO八年三月九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

有关标准达标的指导性意见

 

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旅游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我省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参照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目前各地旅游产业规模和现状,经综合平衡,现就有关标准达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  关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单独设立机构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序列,或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关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编制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应达到10人以上。

  三、关于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经费

  1、县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经费最低不得少于100万元。

  2、旅游市场促销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保持适当比例的增长。

  四、关于旅游产业化发展

  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各县要积极出台有关扶持本县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发展旅游企业,为全省县域旅游产业化发展做出表率。县旅游星级饭店不少于6家,绿色旅游饭店不少于4家,旅行社不少于5家,旅游星级餐馆达到5家。

 

 

                山东省旅游局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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