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
现将省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有关标准达标的指导性意见》(鲁旅发[200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州市旅游局
二OO八年三月九日
山东省旅游局关于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
有关标准达标的指导性意见
各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强县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优化县域旅游发展的政策环境,推动我省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参照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目前各地旅游产业规模和现状,经综合平衡,现就有关标准达标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 关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机构设置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单独设立机构或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序列,或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关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编制
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编制应达到10人以上。
三、关于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经费
1、县旅游市场宣传促销经费最低不得少于100万元。
2、旅游市场促销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保持适当比例的增长。
四、关于旅游产业化发展
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各县要积极出台有关扶持本县旅游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发展旅游企业,为全省县域旅游产业化发展做出表率。县旅游星级饭店不少于6家,绿色旅游饭店不少于4家,旅行社不少于5家,旅游星级餐馆达到5家。
山东省旅游局
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