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山东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旅办发[201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我市旅游行业按照省旅游局和市安委会的部署安排,顺利实施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第一、第二、第三次战役,开展了“安全月”活动,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旅游企业的主体责任,以旅游客运安全和星级酒店消防安全为重点,开展了旅游安全大检查,狠抓各项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旅游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旅游系统安全管理意识普遍增强,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安全防范设施完好率大幅度提高,全市没有发生旅游安全事故。
当前正值汛期,又是旅游旺季,我市遭遇了多年未遇的洪涝灾害。据最新预报,近几天我市还将经历大到暴雨的天气过程。全国各地也普遍出现了暴雨、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旅游安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旅游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省旅游局紧急通知的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和本地、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旅游安全管理应急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做好当前工作,确保全市旅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附件:山东省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一O年八月十日
附:
山东省旅游局文件
鲁旅办发〔2010〕125号
山 东 省 旅 游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企业安全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旅游局、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深刻汲取招远市“8.6”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部署要求,结合旅游工作实际,现就切实做好当前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正值汛期,极端天气频发。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极
端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对广大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旅游企业安全各项工作。要坚持以游客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正确认识和处理旅游安全与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系,扎实做好旅游企业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旅游企业安全各项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为重点的旅游安全集中排查、集中整治、集中督查活动。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大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旅行社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突出抓好旅游团队用车用船安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联系,在获悉灾害性天气预报后,要及时发布预警预报,督促旅游企业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各旅行社企业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全国各地汛情报告,搞好旅游团队线路的编排,并提醒游客遵守海水浴场安全规定,不得随意超过安全警戒线,到不安全的区域游泳、拍照或其他活动,确保游客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旅游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星级饭店、星级餐馆和A级旅游景区监管,切实做好星级饭店、星级餐馆的
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要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对大风雷雨天气可能出现危险的地带,要设立安全防护栏、安全警(提)示牌等防护措施。同时,各级旅游部门要加强对直属的学校、幼儿园、饭店等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三、加强协作配合,搞好值守应急。全省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要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值班工作,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同时按照规定程序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
四、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以对广大游客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对旅游企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旅游企业安全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旅游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旅游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抓好旅游安全工作。要认真吸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旅游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山东省旅游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