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齐河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批复
德旅发[2010]20号
齐河县旅游局:
关于成立齐河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的申请与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收悉。经研究和审核,申请设立齐河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符合《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符合目前我市旅游发展和旅游市场的需要,我局批准其成立,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现将有关事项批准如下:
一、旅行社名称、注册资本金、性质、经营地址、法人代表
1、名称:齐河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金:叁拾万元人民币(投资人:张丽 李振)
3、性质:有限公司
4、经营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242号
5、法人代表:张丽
二、旅行社类别
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三、业务经营范围
从事国内旅游业务,招徕、组织和接待中国居民在境内旅游业务;从事入境旅游业务,招徕、组织和接待外国旅游者来我国旅游,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者来内地旅游,台湾地区居民来大陆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在境内旅游的业务。
四、交纳质量保证金数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齐河欢乐假期旅行社有限公司批准成立后,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服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导游服务,积极开拓市场,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旅游统计报表,为德州旅游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接此批复后,请督促设立单位立即到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按规定时间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并及时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此复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