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现将《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全市旅游行业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集中开展执法监察活动,依法对下列行为进行打击或查处
(一)“黑社”、“黑导”、“黑车”以及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的;
(二)“零负团费”或违规经营出国、出境旅游业务的;
(三)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签订旅游合同时未提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险的;
(四)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旅行社未向游客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未采取防止危害发生必要措施的;
(五)旅行社擅自租(使)用无合法运营资质车、船和雇用无合法资质驾驶人员运送游客的;
(六)瞒报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旅游安全制度未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没有进行演练的;
(八)旅行社与旅游车(船)公司未签订旅游车(船)租(使用)合同,以及合同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
(九)旅游星级饭店、餐馆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十)A级景区(点)、各类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未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安全制度、不落实,以及未按规定配备有关安全指示、警示标志和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
(十一)旅游经营单位存在的其他非法经营行为。
二、认真做好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深入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无缝隙、网络化旅游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旅游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增强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增强安全法制意识。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广大游客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三)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对领导干部要加强安全发展理念的教育,明确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法制、主体责任、安全诚信等方面的教育。对游客要通过行前说明会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游客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
(四)加强调度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旅游局除加强对旅游星级饭店消防安全、旅行社客运安全等重点工作的检查以外,及时协调调度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重点旅游企业的安全工作,掌握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安排、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不认真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在春节和“两会”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值班表及对市“两办”通知落实情况于2月4日前报市旅游局,由市旅游局汇总上报。自2月13日至2月19日每天下午3:00前向市旅游局报送本单位、本辖区安全生产情况。
附件: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一O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