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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旅游星级饭店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的意见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年08月18日 【字体: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为全面做好我市旅游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有可能发生在旅游星级饭店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根据国家、省旅游局有关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当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形势与我市旅游星级饭店实际,特提出以下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的意见。
    一、认真做好疫情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

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采取编印宣传册、设立专栏等多种形式,在员工中广泛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加强健康教育和相关预防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了解和防控,要建立企业信息日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员工健康的动态信息。
    二、注重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工作

要与正在开展的国家卫生城创建、爱国卫生运动相结合,大力整治公共区域卫生环境。重视饭店前台、餐厅、客房等公共区域以及电梯、公用电话等公共设施和用具的日常消毒工作,定期开展卫生清扫,工程部门应加强对饭店空调系统的管理,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
    三、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要把好食品采购关,不购买未经检测检疫的动物、肉食及制品,对购进的禽畜类生肉及制品,要严格验收登记,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食用;做到食品加工“当日生产、当日销售、当日食用”,运输工具天天消毒,食品储存、加工生熟分开;对肉类食品加工的员工实行特殊消毒,对肉类操作工具做到“一次一清”。
    四、做好疫情监测防控工作

前台接待人员应对住店客人进行相关问题询问及登记,对来自疫区的客人,可实行体温测量等初步检测措施,一旦发现有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向饭店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及时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将其送至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配合防疫部门及时做好深度消毒与持续监测工作。
    五、重视疫情处置及善后工作

如住店客人中,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者,在报告当地疾病控制中心,采取隔离措施后,应及时对其使用过的客房、器皿以及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环境与物品等进行严格消毒,清查与之接触过的员工及客人群体,确认易感人员名单,按要求进行隔离观察,确保其他员工和客人的安全。如病人被确诊为甲型H1N1流感病例,饭店应根据防疫部门的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部封闭措施,并根据封闭范围和在岗人员情况,成立由总经理领导的指挥部,负责饭店部分封闭期间的正常运转。

六、认真及时做好疫情上报工作

要按照市旅游局有关工作方案要求,实行疫情定时上报或零报告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做好疫情工作记录,对不报、迟报、缓报、瞒报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纳入旅游星级饭店复核管理范围进行考核。
    各饭店在做好对甲型H1N1流感防范措施的同时,应继续维护住店客人良好的入住感受,防止造成客人恐慌心理,保障饭店正常的经营秩序。

德州市旅游局

00九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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