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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出台指导意见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年06月13日 【字体:
本报讯(记者班若川)国家旅游局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提高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提出系列意见。《意见》指出,争取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不能被评定为星级饭店和A级景区。

  《意见》提出,旅游业是与环境密切相关的行业,旅游行业节能减排潜力很大。据测算,全国1.4万家星级饭店全年用电174亿度,全年用水9.2亿吨。其中,五星级饭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平均值为60.87千克标准煤,四星级饭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平均值为47.29千克标准煤,三星级饭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平均值为40.36千克标准煤。A级景区游客每人次用电量为1.42度,游客每人次用水量为0.17立方。从数据分析,提高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水平具有很大空间。

     《意见》指出,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协调相关部门用好、用足现有节能减排政策,明确星级饭店、A级景区为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旅游企业节能减排考核体系。要争取5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

     《意见》要求,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加强引导,完善配套鼓励政策。要为节能服务公司和旅游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搭建合作平台,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要以2009年能耗水平为基准,按照2012年前减少10%,2015年前减少20%的总体目标,逐年分解节能减排目标,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的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要成立节能减排领导机构,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评体系。要根据地区实际,将节能减排指标作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年度复核的考核依据,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对新建饭店和景区引入节能减排准入制度。

     《意见》指出,今年第3季度,国家旅游局将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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